服务内容

一、收购、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;二、债权转股权,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、投资和处置;三、破产管理;四、对外投资;五、买卖有价证券;六、发行金融债券、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;七、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、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;八、投资、财务、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与顾问;九、资产及项目评估;十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